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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6日三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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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2: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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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贯彻执行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结合实际工作,现就我市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政策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执行时间
本《实施细则》与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 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生效时间保持一致;在三河市购买居住用房,从2017年6月6日开始,执行购房资格准入制度。
二、申请方式
1、商品住房的申请由开发企业集中办理。购房申请人向开发企业交纳申请要件,由开发企业集中初审、汇总、申请。开发企业在申请表格上对审核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购房人对自己购房资格进行承诺,并在承诺书上签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与合同、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所有申请要件复印件、承诺书一并提交;房管局备案时,重新核实购房申请人的户籍及房产信息。
2、存量房的申请由中介机构办理。购房申请人向中介机构交纳申请要件,由中介机构初审、申请。中介机构在申请表格上对审核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购房人对自己购房资格进行承诺,并在承诺书上签字。以上申请表、承诺书及购房人要件(原件)一并上传到“存量房网签”系统;网签审批时,重新核实购房申请人的户籍及房产信息。
三、购房人资格审核
1、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户籍不在三河市域内的居民家庭;审核购房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3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城镇社会保险)的,限购1套住房。审核购房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3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域向其售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审核购房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单身居民家庭。离异单身居民家庭:审核购房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页注明单身或离异)、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单身居民家庭:审核购房资格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页注明单身或未婚)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指购房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三河市所拥有的住房套数(以房屋档案信息和备案信息为准)。
四、其他情况
1、购房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本地户籍与非本地户籍并存),以购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准。
2、购房家庭成员身份证信息与和户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本信息为准。
3、2017年6月6日零点以后,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所标明的贷款比例等信息不一致的,以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为准。
4、购房人在6月6日(含6日)之前,已经网签住房买卖合同的,按照6月6日之前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5、购房人在6月6日(含6日)之前,已经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协议并批准贷款额度,但尚未完成网签的,按照6月5日之前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6、购房人在6月6日(含6日)之前向卖方支付购房首付款,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但尚未完成网签的,购房人向房管部门提交支付首付款或购房款的银行转账凭证进行申请登记,经相关部门核查属实的,按照6月6日之前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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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8 15: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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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介哥们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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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4: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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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限三年社保吗,怎么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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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房管局中介股出台的细则,是指导中介公司按照这个执行新政用的。  发表于 2017-9-1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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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5: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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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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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房管局中介股出台的细则,是指导中介公司按照这个执行新政用的。  发表于 2017-9-12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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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7 21: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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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8 12: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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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看的,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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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中介股给中介公司领导传达的执行新政的文件,可靠。  发表于 2017-9-12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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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8 1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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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真实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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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房管局中介股出台的细则,是指导中介公司按照这个执行新政用的。  发表于 2017-9-12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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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10: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尔甜城业主论坛群主微信号:qunzhushiguang7(群主时光7)想进群的加微信即可 共同营造和谐家园   手机上论坛,随时随地分享快乐!
大厂已经开始实施此文件,房管局已经给中介开会了,让挨个通知买房客户整理相关资料给中介,然后去做备案审理。这是真事,正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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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1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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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房人借限购来违约,那就按合同赔偿承担违约责任吧!此文件很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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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2 13: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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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月园第六栋 发表于 2017-6-7 14:23
这是限三年社保吗,怎么看不明白

是房管局中介股出台的细则,是指导中介公司按照这个执行新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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