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089|回复: 0

【转自微信】2015年7月13日三河市燕郊汇福实验学校2015年秋季招生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13 23: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尔甜城业主论坛群主微信号:qunzhushiguang7(群主时光7)想进群的加微信即可 共同营造和谐家园   手机上论坛,随时随地分享快乐!
本帖最后由 首尔甜城胖子 于 2015-7-13 23:22 编辑

三河市汇福实验学校
2015年秋季招生通告
QQ截图20150713231935.jpg
      由于我校当前教室和师资数量严重不足(缺编100余人),班容量过大(最大班容量为88人)、人均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隐患增加等一系列问题。根据三招字﹝2015﹞6号《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2015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2015年秋季招生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原则及要求
1.招生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根据《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2015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方案》第三项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1)“三河市汇福实验学校招收意华田园、九号院、和安花园、世纪名苑、美林湾、欧逸丽庭、纳丹堡、星河皓月(其中,星河185小区居民子女,小学划归诸葛店小学,中学划归第二实验中学)、美林新东城、夏威夷溪谷、华堂高尔夫、青年新城(非枣林村居民子女)、嘉诚国际、悦榕湾等住宅小区且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居民子女。”(2)“对于在高新区购房但未办理户籍的子女,以居住地(房产证、购房协议)为凭证;对于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以暂住证、务工证明、经商执照为依据。上述两种情况小学可自愿选择到小柳小学、张营小学、圣屯小学、西柳小学、高楼小学、北杨庄小学就读;中学可选择到第五中学、第三实验中学、第四中学、第六中学就读。”(3)“燕郊高新区各中小学在严格执行本方案的基础上,对本校服务范围内无燕郊户口有房产证或有购房协议户口正在办理
中及其它特殊情况的居民,经请示招办后可视本校师资及资源情况适当灵活掌握。”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的区域划分范围及政策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进行招生。
3.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按照《义务教育法》和《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2015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方案》第三项第(三)条小学阶段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含31日),凡年龄不符合要求的“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会自动清除,不予注册,所以不足六周岁的一律不予接收。
4.一年级学生报名时请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所持房产必须属学生父母所有)、户口本、出生证和结婚证等共4种或7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见后面“温馨提示”第4条和附件《各类证件及复印件要求说明》),以上证件不全或复印件不清晰者不予审验。同时,须到三河市汇福实验学校网站http://huifushiyan.studynow.cn 参照样表填写、下载、打印好《一年级学生基本信息表》,报名时用自备的黑色签字笔在“填表人”处签字确认,连同其它证件一并上交。
5.凡我校招生范围内有房有户(有房产证、有燕郊开发区户口)的2~9年级转入生,因学校和教育局工作时间安排,一律等到2015年9月5日再办理入学事宜,且转学只能在同年级内进行,原学校没有电子学籍的不能转入学。
6.学校将对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及各种证件到相关部门逐一核实,一经发现做假,一律清退,相关责任与损失自行承担,学校概不负责。同时,教育局还将对我校入学人员资格(招生范围内,有房有户)逐一进行核实,不符合规定者,不经教育局审核同意,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家长个人承担。
7.所有报名学生请按照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各类证件及复印件要求说明》(见附件)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生对象
我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有燕郊开发区户口,一年级至九年级的适龄学生。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 小学一年级
凡欲在我校就读一年级的域内学生家长请于8月20日上午8:00~11:00带齐4种或7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打印好的《一年级学生基本信息表》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复印件按照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其它证件或证明的顺序排列装订,并在房产证产权人后面写清学生姓名和家长联系电话)
2. 二至九年级转入生
凡符合条件的准备转入我校就读二至九年级的域内学生请带齐4种或7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5日上午8:00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及相关事宜。(复印件按照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其它证件或证明的顺序排列装订,并在房产证产权人后面写清学生姓名和家长联系电话)
3. 原在我校就读六年级,准备升入七年级学生
请学生家长于8月21日下午15:00~17:00带着《三河市小学2015年升学考试准考证》和小学毕业证书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校就读资格。
4. 原在校就读1~5、7和8年级的学生分别直接升入高年级,不再重新组织报名。
温馨提示:
近日,外部一些培训机构和个人宣称已与我校建立某种关系,随意解读招生文件,并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声称可以为其代办入学手续和学籍问题,针对相关问题,我们做出如下声明:
1.对于域内有房产无户口的一年级学生,按照教育局招生方案中“对本校服务范围内无燕郊户口有房产证或有购房协议,户口正在办理中及其它特殊情况的居民,经请示招办后可视本校师资及资源情况适当灵活掌握”的原则要求,① 8月20日上午,学校只为域内有房产有户口的一年级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②对于域内有房产无户口的一年级学生,学校将视当时的招生情况,报请教育局招办后另行安排,对此,家长要有充足的心理准备!就目前我校师资力量和校舍实际情况而言(教师缺编100余人,已无可增用的教室),我们还是要善意地提醒各位家长:一是,由于教师缺编严重,可能造成一些课程无法正常开课;二是,由于教室数量有限,班容量预计在80人以上,甚至90人以上,由此,会给教师授课辅导和孩子听课带来不便,同时,师生人身安全隐患极大。所以,我们建议家长最好提前联系相关公立或私立学校去就读,以免影响孩子学业和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局招生方案规定:“对于在高新区购房但未办理户籍的子女,以居住地(房产证、购房协议)为凭证;对于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以暂住证、务工证明、经商执照为依据。上述两种情况小学可自愿选择到小柳小学、张营小学、圣屯小学、西柳小学、高楼小学、北杨庄小学就读;中学可选择到第五中学、第三实验中学、第四中学、第六中学就读”。同时,剑桥学校、燕灵路小学、光大学校均为教育局审批且具有正规电子学籍的私立学校,家长也可为孩子选择此类设施条件好、班容量小的学校去就读。
2.对于符合条件的准备转入我校就读二至九年级的域内学生,由于本校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和校舍紧张等原因,学校只能维持现有班级数量,将不再增加班级数量。由于目前班容量已严重超标,最大班容量已达88人,请学生和家长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学校已无能力保障所有想来本校就读的学生入学,请尽量选择到其它班容量不大的公立或私立学校就读(剑桥学校、燕灵路小学、光大学校均为教育局审批且具有正规电子学籍的私立学校)。
3.原在我校就读六年级准备升入七年级学生,可自愿选择到符合条件的第二实验中学、第八中学和第十一中学(燕郊中学)就读,学籍问题教育局将予以协助解决。(有符合条件想去以上几所学校的学生可找原班主任登记报名)
4.对于域内完全符合入学条件,持购房合同的学生家长,报名时,除提交上述4证(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之外,还必须提供购房发票、银行交易流水记录、房贷中心证明等资料,无以上7证者不予审验入学。
5.学校未与任何机构和个人建立代办入学关系,此种宣传纯属个人行为与三河市汇福实验学校无关,请各位家长勿轻信谣传,谨防上当。
6.学校不接受任何形式与升学或入学有关的个人、公司、机构等捐赠或捐款,入学程序和手续将严格按照《三河市教育局2015年招生方案》和《电子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7.为保障辖区内完全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能入学,今年我校将对入学学生的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及其它证件或证明到相关审验机构逐一核对信息是否属实,对造假证件者一经查实,一方面,证件将被审验机关查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另一方面,学生入学后,学校和教育局还要进行二次、三次核实,如发现造假者,不予办理学籍,随时将学生清退。
8.报名时,学校将尽可能满足域内完全符合条件学生的入学要求,家长们无需提前排队。
9.因天气炎热,人员拥挤,报名时无需孩子同行,家长带齐相关证件来校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特此通告,望各位家长能够理解和支持。

附    件
各类证件及复印件要求说明
一、出生证上孩子及父母的名字、日期和身份证号必须与户口本及身份证上的一致,否则,须到相关部门开具有效证明。
二、结婚证丢失的应到申领地补办或开具证明;离异者应提供离婚证明。
三、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孩子本人页、父母页。(户籍届定时间为2015年8月底,之后变更户籍的,由市教育局教育股确定入学范围)
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1. 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必须属学生父母所有。
2. 房产证需复印房产证号页、房屋所有人页和房屋位置、单元、楼层、门牌号等信息主页;且要在房屋所有人后面用黑色签字笔写上孩子姓名及家长联系电话。
3. 购房合同除必须出具购房发票外,还必须提供银行交易流水记录、房贷中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无以上资料者不予审验入学。
4. 购房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合同编号页、房屋所有人页和房屋位置、单元、楼层、门牌号等信息主页;且要在房屋所有人后面用黑色签字笔写上孩子姓名及家长联系电话。
五、复印件一律按照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其它证件或证明的顺序排列装订。
六、以上证件不全或复印件不清晰者不予审验。

三河市汇福实验学校
2015年7月13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首尔甜城业主论坛 ( 京ICP备2022008104号-1 )

GMT+8, 2024-5-2 07:34 , Processed in 0.04208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shouertiancheng! Licensed

© 2014-2023 shouertiancheng.c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