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时光 发表于 2023-6-7 19:56:47

继续开通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通知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居民健康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市仍有部分居民未参保,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我市继续开通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人员,可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温馨提示:2023年5月28日至5月31日为结算期,缴费系统暂时关闭,请选择其他时间节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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